征求意见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拟改为25%

栏目:公司资质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3-29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各地区普遍反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矿山工程、铁路工程等建设施工公司提取标准相对较低。同时,相关部门、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呼声较高,《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部分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做出适当调整。同时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性以及各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差异性,允许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投入实际需求提高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

  例如,《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矿山建设、铁路轨道建设工程的计提标准作了适当提高。明确建筑施工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结合工程造价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应根据实际工程建设前期所需、完工程度进行提取。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公司提取标准】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四)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2%。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包含并单列安全费用,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在施工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结合工程建设价格时计取的安全费用,结合实际工程建设前期所需、完工程度进行提取。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理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