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第监理1(重新招标)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栏目:公司资质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3-10

  主要工作内容为所管辖范围内的主线及连接线的养护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沿线附属设施(机电工程除外)的养护中修工程、专项工程、水毁应急工程等和相关变更工程的实施;且包括各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其中施工阶段

  2.上表中里程未包含京港澳高速潭耒段,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养护中修工程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付给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养之日起予以考虑实施监理服务,潭耒段管养里程为168.848km。

  本次养护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预计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③]、管理[④]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已在2021年度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施工监理第监理1-监理4标段招标中,被确定为第监理2标段、第监理3标段、第监理4标段中标人的投标人投标。

  本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下载、澄清、补遗、异议等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窗口办理CA认证,完成CA绑定账号后,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交通)按照外网招标公告发布的获取时间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投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件形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2)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投标人可以远程观看现场开标。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招标代理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御邦国际广场712室黄先生收(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U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件形式)及投标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代理签收;同时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确保有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最近五年,完成过1个合同价不低于183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机电工程除外)施工监理合同。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如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分开签订多个合同的,在计算业绩时按同一个合同累计金额计算。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 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获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处;

  3、最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机电工程除外)施工监理合同的驻地监理师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无在岗项目(根据湘交基建规[2019]17号文件要求,在 “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平台”被锁定的人员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拟任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均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处;

  3、无在岗项目(根据湘交基建规[2019]17号文件要求,在 “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平台”被锁定的人员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d.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IP 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e.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及时效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若保函仅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提交了银行出具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f.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IP 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⑦]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计24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资格审查条件(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3%五值中选取,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0.1

  2、在此基础上,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投标人每增加完成过1个合同价不低于26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机电工程除外)施工监理业绩的,加1.7分,最多加3.4分。

  本项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一年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①]本段规定仅适用于(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③]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④]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⑤]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⑥]“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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