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换帅资质改革或将推进!甲级承揽范围变大、二三级合并乙级竞争非常激烈、建造师含金量大涨

栏目:公司资质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4-15

  据湖北公布消息,今天下午,中国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员会议选举王蒙徽为省委书记。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2022年6月17日下午,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决定:倪虹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

  事实上,在前任王蒙徽调任湖北省委书记之后,住建部多次重要会议,都是由倪虹主持,所以此次上任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另外,此次任命并没明确住建部部长的职位,据说倪虹同志除了任命为书记之外,还有一个候任部长的职位,只是官网并没有提及。而上一次的王部长也是部长和书记兼任,所以猜测倪书记应该也会是一样的。

  如果倪虹此次顺利升任部长,他将是第一位在住建部内部由副部长提拔的部长。在他之前,自从住建部(包括其前身建设部)组建迄今,此前的历任部长都是由外部调任。

  倪虹书记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也就是结构专业)科班出身,一辈子几乎从未离开建筑行业,这种专注的履历十分罕见。

  倪虹,男,汉族,1962年10月生,辽宁鞍山人,1983年7月加入中国,1983年8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注:现在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1979.09—1983.07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

  1983.08—1992.11 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技术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6.09—1987.07中央讲师团赴内蒙古自治区讲师)

  1996.04—1999.08 挂职安徽省合肥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期间:1998.11任中国城乡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珠海经济特区中珠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9.06正式调入合肥市工作)

  2002.06—2005.12 安徽省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市委建设工委书记

  (2003.07—2003.09 参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哈佛大学举办的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4.05—2006.03 参加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习)

  相信大家更关心的是,老大来了之后,是不是待签的那些文件就要开始推进了呢?让我们拭目以待,一起迎接行业的暴风雨吧!

  原资质规定要求技术负责人一定要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改为由建造师担任。征求意见稿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接下来,有良好业绩的建造师含金量将大涨。

  取消职称人员、岗位人员、技术工人,理论上申请新的施工资质无需再配置职称人员,为企业进一步减负。

  原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改革红利最大,改革后的综合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民营特级企业在承接铁路、港航、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业务时,至少在资质问题上不再有障碍。

  原先的一、二、三级压缩至甲、乙两级后,各个等级的承接范围与影响力差距更大了。在改革后的甲级资质可以承接本类别内所有规模的项目,相当于改革前的特级资质。

  甲级资质承接范围扩大后,其升级标准和办理难度必然也会相应提升,以前资质根据三个等级规划区分,升级所用的人员和工程业绩相对平缓,而将来企业要从乙级资质直接升级至甲级资质,所要面临的挑战会更高。

  原二级企业原来的竞争优势不复存在,改革后与三级企业合并为乙级资质,市场之间的竞争会十分激烈。

  部分专业承包企业直接成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改革红利也很大。如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将并入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

  当前,建筑业正处于一个变革的关键时刻,周遭环境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建筑企业的前进方向,竞争大、中标难、利润低,大而不强、专而不精等问题倒逼建企转型。

  2、BIM技术:快速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

  3、集成设计:鼓励大型设计企业建立数字化协同设计平台,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一体化集成设计。

  5、建筑机器人:重点推进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建筑机器人应用,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施工作业。推广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提高工程建设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办省级审批权限内的房建和市政行业有关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考核,注册建造师中30%的人员(四舍五入)需主持完成过相应二级资质规定要求的工程业绩1项以上,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不列入考核指标。

  3、资质重新核定前,重组、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及跨区域变更业务不予办理,企业注册的人员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予以锁定。

  4、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再受理按此通知标准提出的资质申办事项。

  取消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工程勘测考察、工程设计企业丙级和丁级资质,以及部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且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这一些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

  前不久,福建省住建厅印发,明确:对厅本级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全方面开展一次动态核查。且建设部新资质标准颁布施行后,已通过核查的企业,直接予以换发资质证书。未通过核查的企业,按新标准进行动态核查。

  除此之外,住建厅还专门发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问题解答》,对资质改革空档期间的动态核查问题进行了解答,也是为后期换证做准备!此次核查范围不包括施工劳务资质!核查通过后,对其人员进行系统锁定!已通过核查的企业,直接予以换发资质证书!

  (1)为逐步优化营商环境;(2)遏制资质买卖;(3)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4)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确定核查部门,即:由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对本部门已审批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工程质量检验资质全面进行一次动态核查。其中:省厅审批的资质由省厅负责核查,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各自贸片区、福州新区)审批的资质分别由各资质审批部门负责核查。

  答:核查范围有两大类,一类是2022年3月底以前,厅本级权责清单范围内已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具体包括:勘察设计资质、建筑业资质、监理资质和工程质量检验测试资质。另一类是属于住建部试点下放审批权限范围且厅本级已审批的及原由住建部审批但已换发为省厅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具体包括: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监理甲级资质,桥梁、隧道、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企业既有建筑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又有专业承包资质,是否都有必要进行核查?

  答:对于同时具有建筑、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其建筑、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核查通过后,该总承包资质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可免于核查。

  答:(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以下范围: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5.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6.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8.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以下范围:1.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答:厅本级审批的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核查技术负责人业绩:1.通信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铁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4.港航设施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5.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答:取得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满足下列要求:(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管系统”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称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并提交《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该《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可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服务-表格下载)。(2)在信息公开平台不可查询的,需提交《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工程业绩相关佐证材料(例如:委托合同、工程发票、银行工程款往来凭证等)。

  九、针对企业反映专项行动开始后,市场上已出现的中介机构抬高带业绩的注册建造师费用问题,有哪些措施?

  答:各地资质审批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1)经系统核查,技术负责人与资质申报时提交的技术负责人未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对技术负责人不再核查。(2)施工公司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中的其中一年有纳入统计部门统计建筑业产值或者缴纳税收,或者有在建项目的,暂缓核查。(3)企业完成的业绩达到本类别资质三级升二级规定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类中1个指标的(如:地上8~11层的建筑工程1项);(4)专项行动期间,将企业的注册建造师予以系统锁定,防范杜绝中介“挖人”。

  答:按照住建部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有关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此次核查过程中,企业需具有已取得资质专业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所要求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且注册建造师的专业也符合该类资质标准要求。其中: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需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

  答:企业按照已取得的资质项数,逐项、分页填写《企业资质自查自纠表》,于2022年5月31日前上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区)资质审批部门,再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资质审批部门于6月10日前汇总报送省厅行政许可管理处。

  答:(一)企业向省厅申请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升级的,需将已批原等级资质的《企业资质自查自纠表(注明申请升级事项)》先行提交(邮寄)至省厅窗口,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升级业务。

  (二)企业向省厅申请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增项的,需将已取得的该类别其它资质(由厅本级审批的)的《企业资质自查自纠表(逐项、分页填写并注明申请增项事项)》先行提交(邮寄)至省厅窗口,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增项业务。

  答:鉴于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国发〔2021〕7号),此次核查范围不包括施工劳务资质。

  答:(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制60周岁及以下;(2)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限65周岁及以下;(3)根据《工程勘测考察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4)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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