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4-08 02:02:26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揽三级、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揽三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揽三级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处理规则》(住宅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则,我局决议撤回你单位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揽三级、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揽三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揽三级资质。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悉数副本到攀枝花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处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议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请求行政复议,或许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令声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攀枝花市大数据中心 承办市民热线欢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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