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示范段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4-03 23:52:05

  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示范段监理招标公告

  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示范段监理招标公告

  本项目位于大运河扬州城区段的核心区,北至古运河、南至七里河、西至运河快速路、东至京杭路,规划区域范围面积为6.6平方公里。

  项目统筹规划范围面积为6.6平方公里。项目建设内容有:(1)两岸生态景观提升工程(2)水利工程(3)配套设施。项目总体分为三个组团分期实施。

  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示范段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备[2023]15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为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示范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建设地点:北至万福西路、南至二里桥路南、西至滨河西路、东至京杭大运河西岸

  2.3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但不限于以下:景观绿化提升及配套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海绵城市、构筑物及改造、沙滩、电气、亲水平台、栈道等。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反法律法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1人,专业要求: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园林绿化、园林建筑、现代园艺、景观绿化等相近或有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规划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10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投标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合同)

  3.1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5.3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2.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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