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城小区)建设项目2、3地块室外工程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3-15 08:25:02

  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城小区)建设项目2#、3#地块室外工程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城小区)建设项目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备[2021]90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金恒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润兰之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2#、3#地块室外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申请人前来参加。

  2.项目名称: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城小区)建设项目2#、3#地块室外工程施工;

  3.建设规模及内容:润兰之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67650.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7940.77㎡,建设内容为商住楼,套数约6400套、商业楼、两座幼儿园、一座一贯制学校、商业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359709.56㎡,建设内容为地下车库及设备机房。本次招标内容有2#、3#地块室外工程的土方平衡、室外管网(给排水、配电、照明、暖通、消防等管网)、辅路硬化、道路、小区绿化、大门、岗亭、室外围墙、小区室外活动设施及健身器材等。具体划分为以下三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2#地块,室外总面积约31304.51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3356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平衡、室外管网(给排水、配电、照明、暖通、消防等管网)、辅路硬化、道路、小区绿化、大门、岗亭、室外围墙、小区室外活动设施及健身器材等,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室外工程。

  二标段:位于3#地块(具体标段划分以标段图纸为准),室外总面积约40882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8151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平衡、室外管网(给排水、配电、照明、暖通、消防等管网)、辅路硬化、道路、小区绿化、大门、岗亭、室外围墙、小区室外活动设施及健身器材等,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室外工程。

  三标段:位于3#地块(具体标段划分以标段图纸为准),室外总面积约9539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52933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平衡、室外管网(给排水、配电、照明、暖通、消防等管网)、辅路硬化、道路、小区绿化、大门、岗亭、室外围墙、小区室外活动设施及健身器材等,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室外工程。

  4.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片区(B658#路),北临飞天路,南临S651#路;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申请人应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示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核检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并依据甘建建〔2021〕231号文件规定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确保编入申请文件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督管理平台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7.申请人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影不影响其履约能力;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公司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逐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申请人应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示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核检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并依据甘建建〔2021〕231号文件规定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确保编入申请文件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督管理平台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7.申请人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影不影响其履约能力;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公司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逐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核检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核检查评审系统》评审。

  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2、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①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②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③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④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⑤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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