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公用工程实务强化讲义(100)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4-14 04:38:21

  施工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1.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发包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等。

  2.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可大致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遇到了经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的资料也未提到的、没办法预测的情况,如地下水、地质断层等。社会事件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3.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4.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等。

  5.工程师指令: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也会产生索赔。

  6.其他第三方原因: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某工程公司在某市承建了一项道路及污水处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遭遇该市50年未遇的特大暴雨,不仅影响工期至少30d,且一些已实施部分工程也受到破坏,修复也需要投入。

  (1)承包人因暴雨影响是否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的理由和证据分别是什么?

  (1)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特大暴雨属于索赔理由不可抗力中自然事件。承包人应详细收集该市同一时期的历年气象分析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具体的施工进度和有关的文件作为索赔的证据。

  1)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d内,必须以正式函件向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逾期申报时,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承包人提出索赔报告和相关证据资料。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d内,向工程师和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和证据资料、索赔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的工期天数。

  3)工程师和业主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和业主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联的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和业主在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被认可。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和业主提供索赔的有关联的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如果双方对索赔事件的责任、索赔款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通过谈判达不成共识的话,按照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通知承包人。

  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发包人首先是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根据项目的目的、投资控制、完工验收要求,以及针对承包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赔方面的考虑,决定是不是批准工程师的索赔报告。

  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承包人同意了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不接受索赔决定,双方可通过谈判、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相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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