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提交的材料(三级升二级)

来源:mile米6    发布时间:2024-04-11 03:15:54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主要人员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涉及企业名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办理变更手续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

  (4)修建 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 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5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座;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实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规定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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